伦敦:周三,一名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失去了为其人工智能系统发明注册专利的竞标,这是英国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事关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拥有专利权。
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希望在英国获得两项发明专利,他说这些发明是由他的“创造力机器”DABUS设计的。他注册专利的尝试被英国知识产权局(IPO)拒绝,理由是发明人必须是人或公司,而不是机器。
塞勒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该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因为根据英国专利法,“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戴维•基钦(David Kitchin)法官在法院的书面裁决书中表示,此案“与更广泛的问题无关,即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机器自主行动所产生的技术进步是否应该获得专利”。
塞勒的律师表示,该裁决“表明,英国专利法目前完全不适合保护人工智能机器自主产生的发明,因此完全不足以支持任何依赖人工智能开发新技术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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