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要直观简明易懂

 admin   2022-09-28 00:49   34 人阅读  0 条评论

证券之星4月15日消息:证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可转债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样式进行修订。修改后的文件央求,今后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应尽量少用集中性和投资者不熟悉的技术词汇,尽量准确揭示公司及其成品、财务等情况。通过图表或其他更直观的方法,做到简明易懂。



证监会修订的三份文件分为三部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风格指引第1号——发行股申请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风格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风格指引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用办法》嗯嗯。



求文件,为防止重复,保持笔墨简洁,发行人可选择索引法,在现实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揭示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报告、临时报告-报告中已披露的信息。此外,发行股和招聘方法的有效期限从三个月延长至六个月。



文件乞讨,刊登招股说明书,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保证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及其导言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完整。



修改后的文件提醒投资者,如果对发行股的方法、招募及其介绍有任何模糊之处,应咨询我的股经纪人、会计师或其他专门的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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