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密云区出台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admin   2022-09-22 22:17   43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为了实施家庭的住所,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房屋和房屋的房屋建设管理房屋和房屋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加强Miyun地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的管理。 ,“北京农业和农村局,北京市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政住房和城市 - 城市 - 农村发展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房屋建筑批准。”区农业和农村局Miyun区共同研究了“米阳部地区政府,实施了实施家庭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筑管理措施(试验)的实施”。管理措施现在正在为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建议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0日 方法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mynwczk163.com 联系电话(010)69070726 北京米阳地区农业局和农村局 2020年11月6日 Miyun地区人民政府加强了家庭的住所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的行政措施(试验) 第1章一般原则 第1条为了在家庭中实施家庭,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的管理,促进农村振兴策略的实施,加速美丽的农村村庄的建设,并根据“北京市政府政府的家庭实施家庭住宅的实施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北京农业和农村局,北京农业和农村局,北京市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和城市农业发展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寄宿家庭的管理和房屋建筑批准”,开发此方法。 第2条这些规定中提到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建设是指新建,重建,扩展和翻新的房屋和附属房屋的房屋中的农村村民(以下称为村民的房屋) 。 第三条所有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必须遵守该地区区域内的这些措施。 第2章规划领导控制 第4条地区法规和乡镇政府应指导并负责根据相关法规准备村庄规划,合理地为房屋地点安排土地,并为管理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提供基础。严格控制新的宅基地以占领农业土地,不得占据永久的基本农田;如果涉及占领农业土地,则应处理农业用地的建设土地批准程序。至。村庄规划应受到村民住房建设,建筑特征,住房距离,数量和高度以及基本区域和高度的规定。 第5条村民应符合该村的规划,并尽可能地使用原始的宅基地和闲置的建筑土地。它应按照程序宣布,可以在批准后构建。如果住宅地点涉及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类型的建筑控制区的保护范围,则应将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符合相关法规的批准。村民建造房屋应遵守安全,适用性,经济,绿色和美学原则,并遵守乡村法规,以促进村民的生活,并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区域特征和农村风格。 第三章部门分类和实施家庭 第6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要求的村民包含在保证住房系统中。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村民没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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